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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乡贤文化


李福蔚


“乡贤”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乡里中德性高尚的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乡贤,他们以治地清明,或以道德、品行高尚而闻名。乡贤是中国农耕文明的产物,是民间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

中华民族自古有崇贤敬贤的优良传统。唐朝《史通·杂述》就有“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的记载。明代朱元璋的儿子朱栴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愿。清代不但建有乡贤祠,还要把乡贤列入当地的志书。

乡贤 ,多是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回乡的乡贤怀着一种奉献的精神,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修养,参与家乡建设和治理。他们身上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文化,是不可忽视的人才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