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著贤声”木匾

民国二十五年(1936),横长185厘米,纵高90厘米。匾身呈横长方形,匾文为阴刻“并著贤声”四个楷体大字。上款阳刻“清授登仕郎己酉科考职签分甘肃巡检愚弟刘登甲□”;下款阳刻“大盛德张潘阳老先生暨阎、王、蓝三太君□,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小阳月(农历十月)上浣□”。匾面髹朱红色油漆,字内填涂金粉。并著贤声,即显著贤明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