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撷英》系列文集之二十二 传统婚姻的原则和特点

传统婚姻是指世代相传的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是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男娶女嫁”过程,或指嫁娶之礼。而现代辞书对婚姻的解释是:“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等方面的自愿结合。”这可能是指的现代婚姻。

一、传统婚姻的一般原则

古代缔结婚姻,原则上是由媒妁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往往对自己的婚姻没有直接表示意见的权利。《礼记·婚义》:婚姻在于“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是说两姓两家结合目的,是为祭祀祖先,为传宗接代而结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成为婚姻唯一的合法形式。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具有决定大权。媒人作为婚姻中介者,是“父母之命”的伴生物,在缔结婚姻中同样重要。不具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是无法成立的。

二、传统婚姻的特点

中国传统婚姻的原则是实现“门当户对”的基本保证。首先是婚姻不自由,由于父母包办、强迫,婚姻的实际内容是门当户对,即门第高低,财产多寡。还有“良贱不婚”、“官民不婚”之制。包办婚姻还有一个迷信插曲就是“合婚”、“合八字”,问吉凶。宿命论说,与谁结婚在生下来之前,早由“八字造就”了,碰着好的就是“天作之合”,碰着不好的便“自怨命苦”。

其次,近亲结婚多。由于包办,当事人无自主权利,结婚的大目的是传宗接代,要门当户对,这样就局限在小农社会中交往范围内,或同僚,或邻里,或亲属之间,不愿让非亲非故的人分享其家庭利益,讲究“肥水不外流”。再加上“亲上加亲”,这样就使近亲结婚成为现实并广泛存在。

再者,男女不平等,婚姻解体并不多。古时的家长制,妻子处在夫权之下,与丈夫是一种占有和被占有、依附和被依附的关系,政权、族权、神权、夫权是套在妇女身上的四大枷锁。什么“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从生到死都要服从男子,被剥夺了一切做人的权利。中国妇女地位之卑微世界公认。还有一个“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的教条,所以离婚率很低。

三、传统婚姻的恶习

考察中国婚姻史,早在汉代便有嫁死人之俗,宋代有夫死殉葬的恶习,明、清两代有抱灵牌成亲的怪事。

作者:李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