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撷英》系列文集之三十四 对中国婚姻史话的追溯

史,即历史。是对过去事实的记录,即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记载。史话,就是话说中国婚姻的历史。对中国婚姻产生和发展过程的纵向观察。

原始社会结构和原始婚姻

原始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是一位老祖母带着一群子孙所组成的共同体——母系氏族公社,其名曰“姓”。《说文》释“女生曰姓”。十个姓共同成立一个军事组织部落,当时名为“族”。甲骨文“族”字是一面旗帜和一把箭。十个族合成一个部落名为“天下”。每个姓下又分为若干个分支的居民点,名为“邦”。“邦”在不同地区,有的称为“氏”,有的称为“社”。姓的头头是“母”,族的领导称“侯”,“天下”的主是“天子”,氏和邦的带头人是“姑”。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姓和邦或氏的领导者都是女人。后来,男人取代女人,即父权取代母权后,侯和天子据文献记载多为男人。

原始社会组织机构的开始,又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这种血缘家庭婚姻,曾经历了“原始群团生活的杂婚;同辈血缘婚;排斥同辈同胞血缘的伙婚;对偶婚;一夫一妻专偶婚”等五个阶段。就是说经前三个阶段的族外婚,再进入对偶婚而出现家庭。在血缘家庭阶段,距今八千年前我国的伏羲、女娲以兄妹为夫妇,即同辈血缘婚;《左传》中有关于同性不婚的记载,即一群男子到女人所在公社就婚,所以孩子们“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等到畜牧业发达以后,属于男子的畜群成为人们的生活保障,女子为了就食,从自己的公社走出,分别到男子的畜群饲养点(家)居住,从而出现了对偶婚。这种行动名曰嫁,把一个女人揪着耳朵抢来作为妻子的掠夺婚,就名曰娶。

周公对“婚姻礼仪”的设计

历史进入距今三千多年前的西周,周公制礼作乐,以半神权思想为支柱,为了社会安定,制定出一套生活守则,使广大奴隶及自由民众按这一守则活动。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之说。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三千年前周公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所作的标准化设计”。婚礼是作为“五礼”之一的嘉礼出现的,且被视为礼之本。认为男女婚嫁是阳动而阴应,阴阳和而后万物生。父子、君臣之间的人伦关系,都是由夫妇之义而衍生的,所以婚姻是万世之始,万物之本。

《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神,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就是古代的婚姻仪式。经过这六道手续后,一对男女才算结为夫妻。成婚的第二天,做妻子的还要行“庙见”礼,拜见夫家的祖宗,与亲属见面而成为这家族的合法成员。这就是《礼记·内则》的聘则为妻。

当时“六礼”的流程,一是“纳采”,就是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出结亲的要求,今之“提亲”。当时婚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先请媒传话,女方同意,方可议婚。若绕开媒人,就违背明媒正娶,与礼相悖。古代媒人有两种工具,是斧和秤,“斧”,《诗经·豳风·伐柯》曰:“伐柯伐柯,非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秤”为量器,尚门户相当。在宗法等级社会里,“良贱不婚”是铁律。纳采是奠雁,雁阴阳和顺,“知候飞翔”,飞成行,止成列,长幼有序。不失时,不失节。用雁,以示忠诚。

二是问名,问待嫁女的年岁属肖。

三是纳吉,合婚,八字相合,即可议婚、求婚,并将雁放生。

四是纳征,今之“下财”、“订婚”,送聘礼,两张骊皮,即两张鹿皮。因鹿性温顺,是瑞兽。

五是请期,男家“定日子”,择良辰吉日准备迎娶。

六是亲迎,新郎亲自到女家接回新娘。

周人关于婚事的标准化设计中,根据上古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的实际,男子不需到女方家生活,而是女方到男家住,女子当然不同意,软的不行来硬的,男子便抢人,趁天黑“干大事”,把女子抢过来。“女从夫居”便沿袭下来。又认为黄昏是阴阳交替的时间,是举行婚礼的最佳时间,便“晨迎昏行”,即黄昏时刻行礼,谓之“婚”、“昏仪”。

婚服是“从者毕玄端”,是说新娘新郎在行婚礼时都穿“玄”緟色,是黑黒泛红的颜色。传之后世,婚姻一律大红,把结婚称为“红事”、喜事。

在礼节仪式上持“繁”多:体现忠贞、守时、敬神、敬祖、敬族、敬长、端居、贤惠等繁多的礼节,加深对礼的记忆。一生就这么一次,是大事,不能当儿戏。

婚礼不用乐,取其“幽阴”之义,要“静”。无闹洞房,无聚众豪饮,吆五喝六。洞房内设席一桌,菜品二三,酒一壶,只供新人对饮酒三两杯,食饭两三口,纯属仪式。婚嫁三日内,女家三日不熄烛火,对灯思女,男家不搞娱乐活动,是因为女方刚嫁女,处悲伤之时,若欢天喜地,属不仁不义。婚礼也不相互庆贺,“人之序也”。这应该说是当时有正能量的先进文化。

古有“六礼告成”之说,就是按照“六礼”完成的婚姻,被视为是合法的夫妻、婚姻。那种《周礼·地官小司徒·媒氏》:“中春三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的礼制,延止春秋时期的“娣媵之制”,即一国嫁则二国媵,同姓媵,异姓不媵,是说一个女子出嫁要有一群妹妹、侄女跟着嫁过去。“娣”古时姐姐对妹妹之称;“媵”是陪嫁的人陪送出嫁。“娣媵之制”中的陪嫁女人都是“妾”。都被视为非“六礼”的结合,都是不合礼制的非法婚姻。

三千年前的西周婚姻这种礼仪制度设计,被持之以恒地代代执行,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久而久之已渗到骨子里,溶入民族的血液中,而成为一种文化基因。延续几千年,仅贫富贵贱不同而有繁简之异,大体不甚相远。

婚礼六仪的传承变异

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千姿百态,必须要有一套固定的“要大家都这么做”的规矩和准绳,否则这个社会就乱套了。“制”是规定的意思;“度”是计算长短、衡量轻重的标准。制度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种社会关系和各种行动的固定模式和衡量标准。它是规矩,是模式,是准绳。即人们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婚姻当然婚有婚礼。作为制度有其自己的特征:一是普遍性,古今中外遵守制度是共同的。二是变异性,如周代礼制规定,只有周天子才能欣赏的“八佾之舞”,而后来诸侯、士大夫欣赏的舞蹈演员人数比天子还多,这就是后来所说的“礼崩乐坏”。

据《礼记》《仪礼》等书记载,婚礼六仪非常繁复,在三千年的传承中,变化很大,既有改变性质的裂变,又有形式和内容的渐变。

裂变

过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唯一合法的原则和形式,使适婚男女的婚姻不自由不自主,皆是父母包办强迫,当事人只能听天由命。随着社会文明进步,特别是近代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新中国成立后立的《婚姻法》,坚持婚姻自主,结婚自由,废除包办买卖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过去王侯贵族结婚在黄昏举行,由于"礼不下庶人",廉民百姓就在白天举行。

“六礼”中的“纳征”中,由于公、候、士大夫阶层为了彰富摆阔,显示身份高贵,将标志结婚的象征性纳征,如两张骊皮,变异成金银钱币,乃至当今的“天价彩礼”,大操大办使婚礼变味,败坏社会风尚,成为社会一大毒瘤。

周礼记载,婚礼不用乐,取“幽阴”之意,要静,在黄昏举行。而后世传承变成喜事要热闹,在白天举行。

渐变

由繁变简,古“六礼”渐变“三礼”,提亲、定婚、迎娶。“六礼”中每一礼都有文书柬帖,后来变成来往由媒人口传,只留婚书。传承至今只有“结婚请柬”。又如婚礼中要祭祖,敬老等仪式,后皆省去,融入拜堂仪式之中。

二礼合倂:将笄冠礼倂入婚礼。过去成年男女都要举行冠礼和笄礼,后世不单独举行成人礼,而在嫁娶前,男子的冠礼,在婚礼先一天,在家庭中堂,祭祀祖先,告知婚事,叫“新郎花烛礼”。女子,在宴席前一日,用红绿丝线绞去脸上汗毛,剪齐额发,修整眉毛,谓之“开面”、开新,然后穿上礼服,插上笄,向坐在家庭中堂父母、亲友叩拜,谓之“哭发”。

还有近代城市将女方的出阁宴和男方的婚宴合并。

推陈出新:将带有迷信色彩的,新妇进门“打草”变成“撒彩屑”。将先秦的“蒙首之礼”,女子出嫁时用纱縠(hu胡音,有皱纹的纱巾)遮头盖面,变成红盖头(红帕)。还有“合瓢共饮”变“红绳系足,饮交杯酒”及“同心结”。《礼记》载:“共牢而食”“合卺而酳(yin)”。

举行婚礼时,新夫妇共吃祭祀后的同一肉食,即谓“共牢”。以象征从此以后夫妻尊卑同等。有“三饭”“三酳”的讲究。“合卺”即夫妇各用一片瓜瓢喝酒漱口,以示片片合一,夫妻相爱相亲,“酳”即用酒漱口。后有铜制瓷制酒具、铜爵,爵有足,用红绳系其爵足,便又产生“四爵合卺”的仪式,前三次用爵,后一次用卺。系爵足的红绳绾成“同心结”。后世的饮“变杯酒”和象征美好的“同心结”吉祥物源此。

渐已消失“结发”合髻仪式,现已消失。《曲礼》载:“女子许嫁,缨。”“示有从人之端也。”“缨”是一种丝绳,男方定婚时送的。表示女子已许嫁于人。用它来束发,表示她已有了对象。缨是确定夫妻关系的信物,谓之“结发”。结发由婚前系缨,成婚时脱缨,新郎将缨解下,男女各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作为信物。对此,唐代一女子晁采《子夜歌》:“侬既剪云髪,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绾发的细节,就是“合髻”之礼。这不同于“男冠女笄”之礼。

总之,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中,婚俗是人们的一种文化选择。回顾人类文化进化,人类在性本能的驱使下必然追求异性以满足性欲,繁衍后代。但不能无限制的追求异性,否则会招致群体生活的混乱乃至种族灭亡,为此他们从自身体质和族群的强盛出发,对婚姻进行选择,曾经历了由群居杂婚走向排斥同辈同胞血缘的伙婚,进而走向对偶婚,产生一夫一妻制。选择的结果是人类群体从动物式乱交进升到采用某一种特定的婚姻形式和习俗,这就是文化。即文化选择是婚俗产生的重要根源。为此,周公“制礼作乐”,为人类婚姻作出了一个标准化设计,即“婚礼六仪”。这个“六礼”成为规矩,成为生活模式,历经了三千多年。红礼服红盖头,坐花轿,拜天地,闹洞旁的婚俗成为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识。当今,随着世界一体化,社会信息化,经济市场化,生活物质化的时代浪潮,使得中国式的婚姻受到市场化、物质化浸蚀。在婚姻领域,出现“天价彩礼、铺张浪费、攀比随礼、随地红包、低俗婚闹”等不正婚俗,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青年男女“结不起婚”,怕结婚,追求“不婚”“不育”的独身主义,和“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幸福观。因此,对婚俗要重整,要改革。

作者:李福蔚